债的担保有哪几种
导读:
在去进行债务处理的时候,有的借款公司是会要求提供担保进行保障的,在债务回收的时候,担保也是可以选择进行处理的,那么债的担保有哪几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应明确债的担保的概念。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和反担保。人的担保主要是保证,物的担保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以及所有权保留,金钱担保主要是定金、押金,反担保不适用留置权、定金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债的担保的性质。
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以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存在为前提,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债的担保具有自愿性,只有留置担保具有法定性。
担保合同。
应特别掌握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
(一)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董事、经理违反第60条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三)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和不可转让的财产设立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四)未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对外担保的,或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五)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六)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七)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依解释,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能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担保业务收费主要有两块:咨询、评审费和担保费。
(二)在担保项目进入到评审风险的阶段,就需要交纳咨询、评审费了,一般为贷款担保额的1%-3%不等。
(三)担保费按照贷款担保额的利率和期限来计算,一般情况为贷款利率的50%按实际贷款期限收取,有的公司还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下浮50%收取,举例:
贷款100万,期限1年,那么评审费按照2%计算为2万,担保费为100万*5.31%*50%*1年=2.655万4、如果有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资产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也将由申请担保的一方支付。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书》(合同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按照该份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给甲方款项计人民币 万元。 为保证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现各方达成本担保合同:
(一)丙方的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责任,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必要费用;
(二)担保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即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 四、如届时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义务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主张权利的; 五、各方明确,为签署本合同,各自已经完成了议事程序和必须的授权,签署本合同是真实自愿的。 六、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债的担保有哪几种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债务担保的时候,是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以及反担保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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