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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3 14:37:37 人浏览

导读:

企业如果因为经营不下去了导致破产的,那么就会涉及到破产清算、债务清偿等等问题,对于破产清算的财产具体要如何清偿呢,很多人都不了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如果因为经营不下去了导致破产的,那么就会涉及到破产清算、债务清偿等等问题,对于破产清算的财产具体要如何清偿呢,很多人都不了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债权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一)第一清偿顺序:职工债权,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和因破产企业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由第三方垫付的职工债权。

  (二)第二清偿顺序:社保及税收债权,包括欠缴的除职工债权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和欠薪保障金垫付的款项。

  (三)第三清偿顺序:普通债权,包括一般普通债权、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董监高的非正常收入等。

  (四)第四清偿顺序:劣后债权,包括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惩罚性债权。

  

  二、破产财产的范围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主要包括如下:

  (一)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四)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三、破产财产是怎么构成的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三)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这是指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是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物质保证,债权人对其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担保债权人有权取得担保物,用来抵偿债务人的债务。在担保期限内,未经担保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不得将担保物转让、出租、抵押等。所以,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但是,担保物的价款大于所担保债务的价款时,多出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首先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然后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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