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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1 11:56:49 人浏览

导读:

大家都知道,启动司法鉴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职权,依职权是法院启动鉴定程序,一种是依申请,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启动司法鉴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职权,依职权是法院启动鉴定程序,一种是依申请,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二)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什么

  (一)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二)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四)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五)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自己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且需要自己先预交费用,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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