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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4 11:52:20 人浏览

导读:

在去进行房屋装修的时候,也是会有很多坑需要去进行避免的,出现纠纷的时候,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权利,那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去进行房屋装修的时候,也是会有很多坑需要去进行避免的,出现纠纷的时候,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权利,那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装饰装修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要看情况。如果装饰装修的是不动产或者是港口作业的,则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否则的话就不是专属管辖。

装饰装修合同

  二、装修合同是承揽合同吗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一)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

(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

(三)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工具和技能独立完成工作并承担责任;

(四)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装修合同符合承揽合同的上述特征。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对交付的工作成果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谓瑕疵担保责任,是指承揽人应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交付定作物,定作物有瑕疵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换言之,承揽人应当保证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在质量上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标准或者约定的标准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相关内容, 故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属专属管辖情形,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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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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