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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个人担保无力偿还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1:54:25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老板最不想的就是面临公司破产,但有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宣布破产,破产的公司一般都是巨额亏损,有的老板根本无力去偿还金额,那么公司破产个人担保无力偿还怎么办?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公司老板最不想的就是面临公司破产,但有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宣布破产,破产的公司一般都是巨额亏损,有的老板根本无力去偿还金额,那么公司破产个人担保无力偿还怎么办?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公司破产个人担保无力偿还怎么办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无力偿还相关的债务的话,首先需要的是由公司进行相关的破产,然后查明名下的所有的财产进行清偿。清偿部分如果还不能够结束相关的财产债务的话,那么就需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追究哪些相关单位的责任

  (一)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二)追究出资方的责任

  企业开办时出资方一般有开办单位、股东、合伙人等。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合伙人除外)。如果出资者没有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应在出资差额范围内追究其偿债责任。

  (三)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

  三、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

  (一)《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公司破产个人担保无力偿还怎么办的介绍。企业如果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则要申请相关破产,然后拿出公司的相关的资产付债,如果还是不够还债的话,要经债权人同意,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负责人来分期付款偿还。如果还是无力还款就由法院判决。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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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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