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清算 > 破产申请 > 破产期间能诉担保人么

破产期间能诉担保人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5 15:31:45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如果发展不好的情况是会需要去走破产的程序的,同样的,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也是存在有担保人的情况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些是不清楚的,所以破产期间能诉担保人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公司如果发展不好的情况是会需要去走破产的程序的,同样的,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也是存在有担保人的情况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些是不清楚的,所以破产期间能诉担保人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破产期间能诉担保人么

  能。保证人有着独立的保证责任和最终的清偿责任,并不受到破产重整的影响。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此外,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务人免去清偿责任、主债务随之消灭。

  二、破产是否导致保证人诉讼时效中断

  破产是可以导致保证人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一)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二)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三)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三、破产特征有哪些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二)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三)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四)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破产期间能诉担保人么的相关介绍,破产期间是可以去起诉担保人的,但是这个起诉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可以随意的去进行起诉的,可以了解清楚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