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拒绝探视权的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拒绝探视权的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1 13:19:45 人浏览

导读: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享有探视权的,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配合当事人行使探视权,那么拒绝探视权的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享有探视权的,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配合当事人行使探视权,那么拒绝探视权的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拒绝探视权的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二、不给探视权可以拒绝给抚养费吗

  不可以。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如果离婚后不让探视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三、拒不执行探视权有哪些后果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双方随一方生活时,另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拒绝探视权的法院怎么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对方探视孩子,法院也只能尽可能的要求监护人配合,比如以另一种方式去督促监护人配合,比如罚款之类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