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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2:15:13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建设工程分包签订的合同,很多时候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纠纷无法解决,那么你知道民事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建设工程分包签订的合同,很多时候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纠纷无法解决,那么你知道民事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事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三、工程分包纠纷起诉状

  民事起诉书(工程纠纷)

  原告:xxx,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玉皇庄,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13426077088

  被告:巴中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定代表人周某,系该公司董事长,电话

  被告:江苏纸业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法定代表人俞某丽,系该公司总经理,电话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254408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3年1月,原告以北京 佳业门窗有限公司(下称“ 佳业”)的名义与被告巴中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 建筑”)签订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中华砚台园”(馆)工程(该项目位于丰台区长辛店射击场路)的门窗制作、安装等的劳务分包工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每平米480元(不加装饰格条)和每平米540元(加装饰格条),按门窗实际面积计算总价款;支付方式为门窗成品运到工地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次成品价值的50%的费用,安装完毕验收后再支付当次成品价值的30%的费用,待工程全部竣工后经五方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所完成工程量的所有工程款;门窗工程确保在2013年3月15日前全部竣工;保修金为全部工程量的总人工费的1%的费用,工程竣工后一年(2013年3月—2014年3月)内一次性支付。

  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组织施工,并按期完成所有的门窗工程,所有门窗经五方验收合格并于2013年3月投入使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面积, 建筑应该支付原告工程款564,408元,但其支付310,000元后以建设单位江苏 纸业有限公司(下称“ 纸业”)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与原告进行工程结算、付款。至今, 建筑拖欠原告工程款254,408元。

  原告认为, 建筑作为总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全部工程款, 纸业作为建设方应在其拖欠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并依据合同法、民诉法等规定,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以上全部诉请。

  此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事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相关内容,针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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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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