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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8 13:54:48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农村的土地很多时候会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一般来说会与当事人签订补偿协议书,那么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书怎么写?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农村的土地很多时候会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一般来说会与当事人签订补偿协议书,那么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书怎么写?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

  (小写:********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沙圪堵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二、征地补偿纠纷案的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受肖X、秦X、曾X、陈X、魏X、罗X的的委托,四川维尊律师事务所指派宋新民和胡朝阳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同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及质证阶段,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六原告原均系武胜县沿口镇XX村村民,2006年和2009年六原告所在集体土地被征用,征用土地后的土地补偿及安置费已拨付给被告,但被告至今未分配给六原告,剥夺了六原告参与分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六原告户口在XX村九社,表明六原告已经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论年龄长幼、身份、地位如何,六原告参与分配的权利是基于其集体经济成员身份而产生的,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平等参与分配的权利。因此,因土地所有权丧失获得的补偿应当在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之间平均分配,而不应有所差异。六原告系XX村村民,系集体的一员,有权利参与土地补偿及安置费用的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分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分别在2006年9月25日和2009年2月25日经武胜县国土资源局确定并公告,六原告在此之前已经具有沿口镇XX村九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土地被征用的情况下,六原告有权参与土地补偿及安置费用的分配。

  农民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因此作为土地对价的该部分土地补偿费,应在全体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之间进行分配,即包括已经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尚未分得土地的成员,也包括已经分得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综上所述,被告不让六原告参与分配,剥夺了六原告的合法权益,该行为无效。

  此致

  武胜县人民法院

  代理人:宋新民、胡朝阳

  2009年11月3日

  三、农村房屋征地的补偿

  1、完全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复垦补偿:12万元/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合法、唯一一处房地产权的,自愿申请完全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农村不再享受宅基地权利(征地农转非除外),以房地产权证书为合规性证明,按复垦房屋、院坝占地面积9.6万元每亩进行首次补偿。复垦项目竣工并经市国土房管局验收合格后,按竣工合格证面积进行测算,补足12万元∕亩。

  2、部分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复垦补偿:6万元∕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合法、两处及以上宅基地的房地产权利人,自愿申请放弃一处以上、保留一处合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以房地产权证书为合规性证明,按复垦房屋、院坝占地面积4万元每亩进行首次补偿。复垦项目竣工并经市国土房管局验收合格后,按竣工合格证面积进行一次性测算补足6万元∕亩。

  3、放弃原宅基地到规划点建房复垦补偿:12万元∕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合法、唯一一处房地产权的农户,自愿申请放弃面积较大的原宅基地,在项目批准入库时间之后到规划集中居民点建房,并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查登记符合条件的,按0.5万元∕户进行首次补偿。复垦项目竣工并经市国土房管局验收合格后,按竣工合格证面积减去新建宅基地增加建设用地面积之差进行一次性测算补足12万元∕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对土地进行征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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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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