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知识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起诉状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起诉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3 07:33:06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交通事故,是汽车、电动车、还是自行车,都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那交通事故责任会直接关系到相关的赔偿内容,所以我们必须重视交通事故责任。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起诉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交通事故,是汽车、电动车、还是自行车,都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那交通事故责任会直接关系到相关的赔偿内容,所以我们必须重视交通事故责任。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起诉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起诉状

  九江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原告:张×,男,汉族,生于 年 3 月25 日,原在××有限公司工作

  住址:××路××花苑41号101室,电话:×××××

  被告:胡×,男,汉族,××有限公司驾驶员

  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 路**号

  邮编:200030

  电话: ××××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截止起诉前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用具费、复印费、鉴定费、鉴证费等合计59494.62元;;(附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 2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 5000 元;

  四、律师代理费0000元由被告承担;

  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3年4月 1日下午1:15 ,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路、××路路口时,遭遇被告胡×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沪a*×××××)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六人民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颅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2003年12月18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路交通事故致颅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 (见证据2)。又于2004年7月30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胪脑受伤,市六人民医院于2003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见证据4)。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签名)

  年 月 日

  二、人伤交通事故五五责任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死了咋办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全责方因为此次交通事故不幸意外身亡,那么无责方是否需要赔偿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无责一方并未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的是非机动车,则无责一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如果无责一方也驾驶的是机动车,因为此次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所以虽然无责方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并无过错,但是还是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并且该赔偿责任不能超过百分之十。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有这样的规定:驾驶激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有人员不幸伤亡或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发挥作用,保险公司根据其限额范围进行赔偿。

  如果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不足,拿多出来的部分按照以下规定解决:

  1、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则剩余部分由肇事方,即付全部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按照交警所出示的责任判定书上双方各占责任的份额进行分担赔付。

  2、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该事故,或者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在该起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没有过错时,剩余的赔偿责任由机动车驾驶人全额赔付;如果根据现场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存在过错时,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对于剩余的赔偿款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适当减少一些责任;如果根据现场证据表明机动车驾驶人没有一点过错时,虽然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但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该赔偿责任不能超过百分之十。

  在这里我们还要解释一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其属于社会公益的性质,办理交强险的主要谜底就是为了能够让交通事故受害者获得最基本的保障。

  因此当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车祸,但是全责方驾驶员不幸去世,全责方家属还是有权向无责方索要赔偿,但是赔偿能够超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起诉状的相关内容,对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起诉状和相关知识,如果你还有哪些不懂的地方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