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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包工头应不应该自掏腰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3 14:16:40 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一般是由包工头发放工程款给到施工工人。但如果出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这就导致包工头也收不到工程款。那么,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包工头应不应该自掏腰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实践中,一般是由包工头发放工程款给到施工工人。但如果出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这就导致包工头也收不到工程款。那么,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包工头应不应该自掏腰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包工头应不应该自掏腰包

  首先,可以通过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形式催要工程款,如果通过协商、催收函等途径仍拒不支付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或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其次,为了防止“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出现,我们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诉中财产保全,提前冻结或查封与工程款相当金额的财产。

  最后,在取得生效判决后,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并积极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查封被执行人房产、车辆、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如果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认为其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工程款欠条该怎样写

  工程性欠条内容约定越具体越好,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欠款原因、所欠金额、币种,还款的方式和时间。此外,还要备注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欠款人(含单位)的联系方式等。一张完整有效的欠条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标题:工程款欠条。

  2、主体:欠款人和施工方,欠款人如果是个人,则要求写全名,此名字应该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加盖手印。如果是法人,则应该写出法人全名并加盖印章。施工方也就是欠款人所欠付工程款的对象。

  3、工程项目情况,如工程项目名称,地址,已完工程量情况。

  4、欠款情况,载明欠款人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币种及大小写。

  5、还款时间,载明欠款人承诺某年某月某日还款。

  6、违约责任,载明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特别注意的是,约定还款时间时,对是否需要计算利息,违约后该承担什么责任也要约定清楚,切忌使用“逾期未结算,后果自负”等笼统性词句。

  三、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包工头应不应该自掏腰包的相关知识,可以通过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形式催要工程款,如果通过协商、催收函等途径仍拒不支付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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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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