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拆迁安置 > 拆迁安置政策法规 > 拆迁政策 > 拆迁土地使用证有用吗

拆迁土地使用证有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7 07:01:48 人浏览

导读:

所谓的土地使用证,属于一种比较常见的法律凭证,用于确认土地使用权的,从2015年开始,我国全面统一启用不动产登记证书,而对于土地使用证,也有必要了解一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那么,拆迁土地使用证有用吗?下面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所谓的土地使用证,属于一种比较常见的法律凭证,用于确认土地使用权的,从2015年开始,我国全面统一启用不动产登记证书,而对于土地使用证,也有必要了解一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那么,拆迁土地使用证有用吗?下面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拆迁土地使用证有用吗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需拿到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像是房子一样拿到了产权就有了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当权等,如果产权能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了使用证,至少保证在使用年限内,国家在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来拆迁的时候,使用年限没有到期很难得到保障。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以上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拆迁土地使用证有用吗”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拆迁土地使用证是否有用,除此以外,还有土地使用证的概念以及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的步骤,对于土地使用证,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