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合同要备案吗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一些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的承包企业在承包好的工程中的一些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公司,双方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那么建筑劳务合同要备案吗,备案该如何进行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是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必须加盖合同双方单位的合同备案专用章。
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与使用的每位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总包企业提供务工人员名单,要进行用工人数比对,并经总包企业盖章认可后,到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2、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1、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资料。
2、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录用登记手续和劳动者与其他劳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法》中未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备案,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部分地区仍然要求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双方签订了建筑劳务合同是需要按照具体的流程步骤到工商局进行备案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找到的关于建筑劳务合同要备案吗的有关知识,如果还有其他什么需要了解的欢迎前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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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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