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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属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16:55:54 人浏览

导读:

工程项目的推进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管理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之间的执行情况的说明。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属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项目的推进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管理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之间的执行情况的说明。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属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属于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庞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合同管理在当初的起步阶段是很不规范的,也没有什么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还签定了"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

  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另外大多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保证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力手段,施工企业对这一点却往往认识不足。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三、建设工程工程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哪些

  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2、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3、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属于的相关知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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