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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复议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8 09:42:44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要尽可能的保护好现场,等到交警部门抵达现场后,会根据现场的情况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复议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要尽可能的保护好现场,等到交警部门抵达现场后,会根据现场的情况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复议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复议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不服,是可以复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书载明的有效期内提起上诉。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能被推翻吗

  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利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后10日内出具,如果交通肇事方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出具,如果不能查获的,在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或者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加盖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这种认定并不是必须的,可以不出具认定书。

  新交法出台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已经不再是可以诉的行政行为了,也就是原来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将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而现在已经不能起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已经不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仅仅是一种初步证据。如果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举出相反的证据,推翻事故认定书。律师提醒在多数情况下,因为事故认定书是一种客观证据,虽然可以推翻,但是比较困难,除非能够提供相反的证据,比如本案件中萧先生可以找到路经此地的其他车辆的司机作为证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向人民法院举出更有利的相反证据,以此推翻事故认定书。如果不能提供更有利的相反证据的,即便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法院一般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会把认定书内的事实作为定案的事实。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

  责任书内容一旦确定后,想要更改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对事故责任书内容提出异议,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签字后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能改吗

  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更改。在接收到交警为事故双方出具的认定书以后,就标明对方认可了事故的存在和责任的划分,也就是说双方就应该为各自的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交警队留下了事故的记录。

  只要是出具了认定书后,双方可以通过交警的调解,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交通事故案子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关于销案一说,一般来讲,交警部门应该是采用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复议吗的相关知识,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在交通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天之内进行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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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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