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认定书签字了,可以能反悔吗
导读: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都是需要认定责任方的过错行为的。那么交通认定书签字了,可以能反悔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了还能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是要通过交警来处理,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断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次要责任方、无责任方等,如果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即使签了字也是可以反悔的。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且能否被交警部门采纳或被法院采信,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有证据证明该认定书存在明显不当或对事实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
(一)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接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交警部门受理后会在30日作出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理决定。
(二)对事故认定书不服,也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反悔,提出异议和理由,如果法院认为认定书确属不妥,会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永久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一)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不服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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