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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补偿几时过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2 08:46:25 人浏览

导读:

征收的时候都是要给被征收方补偿的,通常是金钱补偿或者房屋置换,有时候二者混合补偿也是有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安置房补偿几时过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征收的时候都是要给被征收方补偿的,通常是金钱补偿或者房屋置换,有时候二者混合补偿也是有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安置房补偿几时过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安置房补偿几时过户

  安置房过户的期限应该是在房主拿到房子后的五年后,因为法律规定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5年之后,凭安置补偿协议,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以过户他人。

  二、安置房二手过户的费用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 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三、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置房补偿几时过户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确定安置补偿以后,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安置协议,把安置内容确认下来。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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