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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一般在哪里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4 12:06:18 人浏览

导读: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每份工作都存在潜在的风险的,所以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还是会出现的,而且很多时候,都是一些无法预料到的突发状况,如果发生一些比较严重的情况,造成比较大的损失,这个时候可能就涉及到赔偿这方面的问题了,但是赔偿也是根据具体的伤情来判定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鉴定一般在哪里做的内容。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每份工作都存在潜在的风险的,所以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还是会出现的,而且很多时候,都是一些无法预料到的突发状况,如果发生一些比较严重的情况,造成比较大的损失,这个时候可能就涉及到赔偿这方面的问题了,但是赔偿也是根据具体的伤情来判定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鉴定一般在哪里做的内容。

  一、工伤鉴定一般在哪里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鉴定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流程的说明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特别注意事项

  1、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

  2、为什么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要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劳动能力鉴定是按照工伤职工当时的伤情和残疾状况程度作出的,而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有可能通过医疗康复得到减轻,也有可能进一步恶化。规定为期1年的观察期,可以防止当事人过于频繁地提出复查鉴定,干扰正常的鉴定工作。

  3、哪些人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经办机构即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工伤鉴定一般在哪里做的内容,一般情况下是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再按照相关需要去提交材料,而且这个过程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所以大家还是需要有一些耐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伤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他们会为您提高更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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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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