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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0 13:15:56 人浏览

导读:

危害公共安全也是可以判刑的,如果情节不是非常严重,那么会进行教育,如果已经威胁到了他人的生命健康,那么就会面临着法律的处罚,所以一定要避免这些情况发生。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

  危害公共安全也是可以判刑的,如果情节不是非常严重,那么会进行教育,如果已经威胁到了他人的生命健康,那么就会面临着法律的处罚,所以一定要避免这些情况发生。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

  (一)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具体表现组织参加或者领导恐怖活动,资助恐怖组织等;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表现有在公共场所投放危险物品、放火等;

  (三)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行为;

  (四)破坏特定设施、设备;

  (五)过失造成重大事故。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不特定是其重要特征之一。有时,虽然行为人侵害的对象特定,但实际上被害人为多人,行为人往往在行为前无法确定其侵害的对象和范围,也无法预料和控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程度。只要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就都会拘留,依法判刑。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的介绍。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到了法定的年龄,那么就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法定年龄,那么也会进行相关处罚。如果还有法律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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