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

更新时间: 2021-02-22 17:02:07 0人浏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
律师解答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行为;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文浩律师
主办律师
文浩律师

广西-南宁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综合、征地拆迁、劳动纠纷

2248
已帮助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