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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5 12:50:46 人浏览

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法院做出的判决,当事人应当在相应的期限内执行,否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你知道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法院做出的判决,当事人应当在相应的期限内执行,否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你知道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

  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

  二、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申请强制执行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的相关内容,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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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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