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破产有什么程序
导读:
不管是有限责任制还是股份制公司,破产都是要遵循法定程序的,经由清算组来进行破产清算,那么股份制破产有什么程序、公司破产对法人有什么影响、怎样起诉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
(一)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二)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破产债权;
(五)拨付破产费用;
(六)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就会去申请破产,不然等企业的债务慢慢增多带来的影响会更大,对于企业法人来说破产是个艰难的决定,企业破产对法人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总的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企业破产且法人代表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导致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
(二)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来承担,而应由法人自己承担。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三)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破产法》相关规定:
(一)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的,会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申报后,可以依法参与破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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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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