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导读:
人在去世后留下财产就会面临继承的法律问题,去世后怎么分财产,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遗嘱继承,还有种按照法定继承,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丧偶后第一继承人是谁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
(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契税条例》的规定,这部分费用是受赠人或单位承担的,按照3%的比例缴纳。因此,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2、营业税
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
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
3、个税
继承: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遗赠: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
根据最新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该规定表明了房产的继承不再要求强制公证,可以选择不公证,但公证后的房产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公证后的房产能维护自身的权益,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是子女、配偶、父母,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才是外祖父母、祖父母等,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丧偶后第一继承人是谁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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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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