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前提
导读:
不管是企业的法人也好,机关事业单位的法人也好,都是需要做到公私方面的财产去进行分开处理的,那么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前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公司以独立的人格,公司独立的法人人格意味着公司独立于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和财产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责任,同时股东仅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在实践中有些人利用公司法人的优势,滥用有限责任,将本应由股东自己承担的风险通过公司的形式转嫁给他人。这种滥用的结果就是股东以“公司的面纱”从法律上隔断了自己与债权人的联系,债权人无法穿越面纱直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从而导致公共利益、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遭受损害。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运而生。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被称为刺破公司的面纱,是指为了阻止公司人格独立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的损害承担责任的法律制度。这个制度并不是对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否定,而是对其必要的补充。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主体为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的法人;主观过错为故意;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并且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在大陆法系中称为“股东直索责任”,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我国先行公司法第20条,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予以了明确: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制度,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以矫正公司法人制度在具体运作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前提的相关内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公司的合法存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重点提示:司考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考点解读,公司的独立责任的例外情况(即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这次公司法修订的一大亮点,也是颇受争议和关注的一项重要制度,该考点在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公司人格独立制度即有限责任制度的“双刃剑”作用,从而引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然后再具体阐述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以及其本质特征和价值取向;再
随着我国《公司法》的颁布实施以来,有限责任公司大量出现,因为该法本身固有的不健全,不完善,随之而来的“皮包公司”、“空壳公司”、“虚假子公司”等一大批为规避法律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