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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案件能否追加被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5 14:33:21 人浏览

导读:

在进行申请再审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来进行了解,对于一些在审案件进行追加过程当中,只是需要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再审案件能否追加被告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在进行申请再审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来进行了解,对于一些在审案件进行追加过程当中,只是需要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再审案件能否追加被告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再审案件能否追加被告

  申请再审时可申请追加被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八项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但符合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人民法院因前款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

  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案外人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依照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民法院仅审理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其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经审理,再审请求成立的,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请求不成立的,维持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再审案件能否追加被告 

  二、普通共同诉讼追加被告的规定

  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 ,其诉讼的标的是同一种类,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认为也可以合并审理而将其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五十七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三、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普通共同诉讼:就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的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共同诉讼。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再审案件能否追加被告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再审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也要根据相关追加情况来进行了解,并且也要了解共同诉讼,在进行追加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的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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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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