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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还债程序在民诉哪一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08:47:31 人浏览

导读:

2007年,我国民事诉讼法作出了修改,删去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一章。破产财产的清偿主要由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关于“破产还债程序在民诉哪一条”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2007年,我国民事诉讼法作出了修改,删去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一章。破产财产的清偿主要由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关于“破产还债程序在民诉哪一条”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还债程序在民诉哪一条

  民诉法修改后,破产还债程序主要由破产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三、公司注销过程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破产还债程序在民诉哪一条”相关方面的知识。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其余的按顺序清偿。如果还有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帮助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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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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