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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解除婚姻需要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1 14:17:57 人浏览

导读:

想必大家都知道在实践中,想要解除夫妻间的婚姻关系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但是仍有比较多的人关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项。那么自动解除婚姻需要手续?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想必大家都知道在实践中,想要解除夫妻间的婚姻关系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但是仍有比较多的人关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项。那么自动解除婚姻需要手续?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动解除婚姻需要手续

  民法典中没有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

  (一)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非必须到原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注意: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二)诉讼离婚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三、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自动解除婚姻需要手续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没有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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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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