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遗产范围 > 如何做遗产公证

如何做遗产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09:40:31 人浏览

导读:

遗产的继承相应的遗产人是有权利去进行选择的,但是这个遗产是不能的,所以很多时候都是会进行相应的遗产公证,也就是为了更好的确定遗产来进行的法律活动。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做遗产公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遗产的继承相应的遗产人是有权利去进行选择的,但是这个遗产是不能的,所以很多时候都是会进行相应的遗产公证,也就是为了更好的确定遗产来进行的法律活动。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做遗产公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做遗产公证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遗嘱内容

  (一)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遗嘱公证办理条件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做遗产公证的全部内容。遗产公证的进行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不符合的话就会无效,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