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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2 11:47:26 人浏览

导读:

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走上终结的关键性原因,以前有很多女性遭遇家庭暴力往往会选择原谅对方,随着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女性会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更多关于家庭暴力离婚程序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走上终结的关键性原因,以前有很多女性遭遇家庭暴力往往会选择原谅对方,随着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女性会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更多关于家庭暴力离婚程序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家庭暴力离婚程序

  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这是家庭暴力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为:1、起草暴力离婚起诉状;2、准备诉讼暴力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等待法院将决定是否受理该暴力离婚诉讼;5、法院受理该暴力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的时间之内会通知对方发送起诉。

  二、离婚流程怎么进行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三、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怎样

  2020年12月4日,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不要一味的容忍。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家庭暴力离婚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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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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