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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材料

2020.02.19152人阅读

摘要

宿迁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了有关宿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指南,希望能帮助到您。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备注:1、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 委托书(需公证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者认证。

2、用地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从国土系统内部提取。

(1)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

(2)作价出资(入股):土地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批准文件;

(3)授权经营: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依法应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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