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快车 > 办事指南> 劳动就业> 产假> 指南详情

剖腹产产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2020.03.12250人阅读

摘要

我们国家算是一个比较民主的国家了,每逢节假日,特别是法定节假日都有放假,眼看清明节马上就到了,学生,职工都可以享受到清明节的假期。不仅有法定节假日,还有一些特殊的假期。就比如孕期,产期等等。那么剖腹产产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下面小编就为您解答。

一、产假的概述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1)产假享受人群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1],都享受产假待遇。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产假相关规定

产假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广东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生育奖励假80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上海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产假:98天30天(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2]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生育假30天(原先的30天晚育假改为生育假;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产假河南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产假重庆

1、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对晚育的妇女,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2、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满1周岁。

根据《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至婴儿满1周岁,坚持劳动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离岗休息。

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3]

产假兰州

2012年9月开始,凡参加兰州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正常孕产期因各种原因终止妊娠时、符合生育保险政策支付范围规定的费用,均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并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4]

四川

2016年1月,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随之生效。按照新的计生政策,女方生育假(产假)延长60天,男方也有20天护理假,且工资福利待遇不变。[5]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26省份(名单如右表)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6]法律规定

剖腹产产假的适用人群当然不用说了首先肯定是女性,其次得是即将生育的女性。现在很多女性都不是自然生产,一般都是借助手术来剖腹产,我国法律规定,待产孕妇是有产假的。并且还有新规定,已经将假期延长到60天了,并且男方也有20天的护理假期,假期期间工资待遇还不变,可以说是非常民主了。


立即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立即咨询

推荐指南
热门分类排行
养老保险
户口办理
生育
工伤保险
结婚
高温补贴
社保
病假事假
房产税费
企业税务

最新法律咨询

在线律师

23,408人

在线等待为您解答

  • 详细描述问题

  • 律师细致解答

  • 完美解决问题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