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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材料

2020.02.19127人阅读

摘要

宿迁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了有关宿迁市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指南,希望能帮助到您。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或婚姻状况声明;

3、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00平方米以上提供);

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权籍调查表、不动产单元图、不动产测绘成果等);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需公证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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