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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2018-09-26已播放:3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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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马引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管辖怎么确定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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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0次播放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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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3次播放2018-10-19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马引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管辖怎么确定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阅读全文>>
8640次播放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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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9次阅读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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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次阅读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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