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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约定后反悔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7 01:02:44 人浏览

导读:

房屋产权约定后反悔纠纷我母亲家的老房子动迁了,分到的110万元购置了两套两居室的房子。房子的钥匙还没有拿到,现在正准备办理房子的产证。我弟弟和我母亲原本商量好各拥有一套房子的产证,弟弟提出母亲年纪大了,买房子剩余的30几万元应归他所有。我母亲

  房屋产权约定后反悔纠纷

  我母亲家的老房子动迁了,分到的110万元购置了两套两居室的房子。房子的钥匙还没有拿到,现在正准备办理房子的产证。 我弟弟和我母亲原本商量好各拥有一套房子的产证,弟弟提出母亲年纪大了,买房子剩余的30几万元应归他所有。我母亲当时同意了,先将4万元现金给了他,预备其余的接下来慢慢给。谁知后来我弟弟反悔了,他认为房子的市值在不断上涨,自己拿钱是亏了。他现在提出要把自己女儿的名字和母亲的名字一起写进房产证,并要求占有房子产值的30%。

  这样一来,我母亲以后就不能自主地处理这套房子。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弟弟的行为?产证上如果加上我侄女的名字,将来房子有变动时,处理权限如何?是按他们约定的三七分吗?

  这要看具体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被拆迁入,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所以若被拆迁房屋为产权房的,则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若被拆迁房屋为公有住房的,则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

  所以,安置房屋产权的确认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准的,而是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所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为准。若你侄女不属于安置对象,通常其无权主张安置房屋的产权份额。

  若产权证上有你侄女的名字,那么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商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共有入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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