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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判农房买卖纠纷案 合同无效买主获赔60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6 10:53:32 人浏览

导读:

江西首判农房买卖纠纷案合同无效买主获赔60万南昌9月28日电记者黄辉通讯员吴云虞福员备受关注的江西省首例农房买卖纠纷案尘埃落定。记者今天获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农房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卖主赔偿买主60余万元经济损失。原告张燕于1999年1

  江西首判农房买卖纠纷案 合同无效买主获赔60万

  南昌9月28日电 记者黄辉 通讯员吴云 虞福员 备受关注的江西省首例农房买卖纠纷案尘埃落定。记者今天获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农房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卖主赔偿买主60余万元经济损失。

  原告张燕于1999年11月以9万元的价格向李永夫妇购得农房一套,但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李永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诉争房屋并获法院支持,房屋重新返还李永夫妇名下。之后,张燕以对方对合同无效负有主要责任为由提起上诉,要求对方赔偿因其对房屋买卖协议反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8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永夫妇应当知道农房不能买卖,且又在房屋出售9年后主张合同无效,有悖诚信原则,应承担主要责任;张燕作为购房者盲目购买,亦负有次要责任。法院结合目前当地的实际房价,根据过错责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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