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口头诽谤罪,只有知情人,没有证据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4-07 09:22:12人浏览
问题描述:
告口头诽谤罪,只有知情人,没有证据怎么办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54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诽谤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对于诽谤的受害人,应当自行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2、但是,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属于国家追诉案件,可报警,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代表国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的,在受害人无法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协助受害人收集有关证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0-04-07 08:58:0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59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与此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
2020-04-07 09:04:29
人格尊严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389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020-04-07 09:22:1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22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其次,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诽谤时虽未具体指明被害人的姓名,但能推知出具体被害人的,仍构成诽谤罪。  
2.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将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则不构成诽谤罪。  
3.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2020-04-07 09:20:3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口头恐吓没证据构成犯罪吗
口头恐吓没证据构成犯罪吗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我们一切依据言行都必须要拥有证据。没有证据的事实是不权威的,也不能够让人信服。那么,口头恐吓没证据构成犯罪吗?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
仲裁范围
人浏览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电话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
电话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
虽然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恐吓罪这一罪名,但如果电话口头威胁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刑事辩护
次播放
证据对诽谤罪成立的重要性
证据对诽谤罪成立的重要性
法律咨询:我妻子是一事业单位的一名员工,平时工作勤奋努力,受到了领导的信任和提拔,于是便有一些小人用闲言秽语来污蔑我的妻子,说生活作风有问题,搞的我妻子都没心情
诽谤罪
人浏览
没有证据怎么办
没有证据怎么办
没有证据法院也会受理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原告是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
民事诉讼证据
人浏览
一、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出轨的证据怎么找
起诉离婚出轨的证据怎么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出轨,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搜集以下证据:1、出轨方的聊天记录;
离婚
人浏览
你好,请把要咨询的法律内容写清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公犯了重婚罪,起诉后撤诉还可以告。只要不超过追诉时效就可以起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报警,警方搜集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有什么区别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有什么区别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民法
人浏览
你好,搜集证据报警处理。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6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6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民法
人浏览
这些行为认定构成侵犯肖像权:1、未经当事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当事人的肖像权;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比如涂鸦等;3、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情况可以强制迁出户口
什么情况可以强制迁出户口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
民法
人浏览
一、怎样才算侵犯肖像权1、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下:(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3)恶意侮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沈抚新区户口归哪管
沈抚新区户口归哪管
沈抚新区户口归沈抚新区派出所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
民法
人浏览
你好,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户口消了身份证还能用吗
户口消了身份证还能用吗
户口消了身份证不能用。户口被注销后,原身份证均已失去法律效力。不管什么原因导致户口被注销,按规定身份证均应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将身份证收回。
民法
人浏览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么查户口所在地
怎么查户口所在地
查户口所在地的办法:查询自己户口可以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查询,携带上身份证到户籍科查询,公民身份信息属保密范围,互联网上个人无法查询。个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上有相关记录
民法
人浏览
您好,公民肖像权受法律保护,肖像权被侵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