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消息的交通事故赔偿规范
一、首先要算出总损失,在算出交强险应当赔付的数额,剩下按照责任划分来赔偿。
第
二、下面是大致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1. 残疾赔偿金 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 X20年 X伤残系数
2. 医 疗 费: 据实计算
3. 误 工 费: 住院日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 X 该省城镇在岗职工日工资
4. 护 理 费: 该省护理工同行业日工资 X 住院天数
5. 营 养 费: 该省标准 X 住院天数
6. 伙食补助费: 同上
7. 交 通 费: 适当
8. 财 物 损失: 据实计算
9.鉴 定 费: 据实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 据实计算
11. 精神抚慰金: 一个等级5-8千元
12.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 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 X6个月
精神抚慰金=5-8w
交通费、住宿费适当主张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1、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由于交通事故行为侵犯国家的、集体的、个人财产权的,是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作为财产损失的一部分,直接财产损失是需要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全部赔偿的。
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方式
①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②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③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④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3、车载货物损失争议处理
作为车载货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发生散落丢失,丢失的原因有自然损坏、他人盗窃、众人哄抢三种情况,自然损坏情况肯定属于直接财产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但对于他人盗窃或众人哄抢情况,是否作为直接损失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要看作为货物的所有人或承运人尽到了管理好自己财物的义务。
首先,货物所有人或承运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轻微,可以有能力管理好自己财物情况下,如果由于货物所有人或承运人未尽到管理和保护货物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是不能要求赔偿权利人进行赔偿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盗窃人或哄抢人进行赔偿。如果货物所有人尽力保护自己的货物但没有办法制止,这种情况下,货物损失可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赔偿的。
其次,货物所有人或承运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无法保护和管理自己的车载货物。造成货物被盗窃或哄抢,此种情况下,该货物损失是直接财产损失,货物所有人或承运人是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
4、关于车辆贬值损失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后赔偿义务人是否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车辆贬值损失,各个法院对此认识和处理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