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中,老师没有任何消息,看着学生放在桌子上的笔袋,发现考试相关内容,宣称作弊老师翻了学生的东西,并声称学生作弊。 这是否侵犯了学生的隐私? 有个监视员证明学生考试中没有作弊,老师在做了什么事情时没有

更新时间:2020-03-19 06:33:16人浏览
问题描述:
考试中,老师没有任何消息,看着学生放在桌子上的笔袋,发现考试相关内容,宣称作弊老师翻了学生的东西,并声称学生作弊。 这是否侵犯了学生的隐私? 有个监视员证明学生考试中没有作弊,老师在做了什么事情时没有通知学生。考试中,老师没有任何消息,看着学生放在桌子上的笔袋,发现考试相关内容,宣称作弊老师翻了学生的东西,并声称学生作弊。 这是否侵犯了学生的隐私? 有个监视员证明学生考试中没有作弊,老师在做了什么事情时没有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864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2020-03-19 06:17:2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97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隐私权是公民的重要的人格权之一,是公民享有的对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权利。任何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场所,或者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都会给被侵害人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伤害。
为了有效保护公民的隐私权,防止不法分子偷窥、偷拍等侵犯隐私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侵犯他人隐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偷窥,是指行为人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偷看他人隐私的行为,行为人有的是在隐私场所直接用眼睛偷窥,有的是通过安装针孔摄像头来偷窥他人隐私。  偷拍,是指行为人趁当事人不备,利用照相机、手机、摄像机等器材秘密拍摄他人的隐私场所。
  窃听,是指行为人通过窃听器材或者用耳偷听他人隐私的行为。  隐私场所除了卧室、浴室外,还包括厕所、更衣室等隐私场所。  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行为。
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偷看、偷听他人的隐私,动机具有多样性,有的行为人是为了寻求刺激、满足某种下流的欲望;有的是为了损坏他人名誉而偷看、偷窥他人隐私并对他人进行传播。
行为人的动机和采用的手段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但可以作为处罚的情节。  情节是否严重,根据行为人偷窥、偷拍或者窃听的次数和手段的恶劣程度以及给被侵害人造成的精神、物质损害等因素来判定。
在给予行为人处罚时应当注意只要行为人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0-03-19 06:22:1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73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人格权就包括隐私权】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4、《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注:目前盛行的网络“人肉搜索”,也会造成侵权。法律中指出:“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则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权利。“人肉搜索”中,难免会涉及到当事人照片、阅历等内容,其间不乏个人隐私,网络公开之后又常为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
第六十二条 【患者的隐私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0-03-19 06:33:1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如下: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
专利法
人浏览
学生因考试作弊不被授予学位起诉校方 校方胜诉
学生因考试作弊不被授予学位起诉校方 校方胜诉
同为2011届的上海杉达学院学生金天、陶成,分别在2008年至2009年学年第一学期的两门课考试中作弊,被校方处以留校察看处罚。2011年7月,学校以此为由,不
民事诉讼法动态
人浏览
学校在招生广告上用学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学校在招生广告上用学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学校如果未经学生同意,而在招生广告中使用学生的照片则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
学校损害赔偿
人浏览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2、《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传播血腥视频怎么定罪
传播血腥视频怎么定罪
传播一般的血腥视频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被抓到,会被治安处罚。但是,如果明知是暴恐血腥视频并传播的,则可能涉嫌非法
刑事辩护
人浏览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3)私拆他人信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隐私权的内容包括:1.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应当当面要求学生自己拿出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商事代理制度
什么是商事代理制度
商事代理制度指的是代理商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卖或买或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的经营活动的制度。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也是需要年检的,可以在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网址进行查询。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直接与学校领导沟通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怎么写
书写申请书的内容如下:标题、称谓、正文和结尾。标题或写“申请书”,或者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等。然后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这个要看当地的读书相关政策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
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
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为:1、携带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设备清单和经营场所布局平面图到工商行政管理所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递交上述申请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不让上学的,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营业执照场地证明
营业执照场地证明
营业执照场地证明内容如下: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兹有我单位开办的xx公司,地址在xx共有房屋面积xx平方米,经营场地xx平方米。以上场地系我公司向xx租用,租用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例如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章申请书怎么写
公章申请书怎么写
公章申请书的具体写法如下所示:首先,要居中写上申请书的标题,如“加盖公章申请书”;其次,在第二行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然后,在正文部分写明具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你好,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