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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招生广告上用学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9 20:28:24 人浏览

导读:

学校如果未经学生同意,而在招生广告中使用学生的照片则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因此学校在招生广告中使用学生的照片,该行为属于以营利为目的,是侵权行

  学校如果未经学生同意,而在招生广告中使用学生的照片则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因此学校在招生广告中使用学生的照片,该行为属于以营利为目的,是侵权行为。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39.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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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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