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老人去世,从事农村合作医疗。 这张社会保险卡的钱是怎么取出来的?

更新时间:2020-03-11 18:27:5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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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老人去世,从事农村合作医疗。 这张社会保险卡的钱是怎么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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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以北京海淀区为例看一下相关规定。  
(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  
(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  
(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2020-03-11 1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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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交社保的问题建议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一般首先需要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已经年满60周岁的老人从来没有买过社保的是不能购买养老保险了可以领取每月70元的生活补贴。
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现在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至缴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
2020-03-11 18: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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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
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目前非特殊情况是无法取出来的。
2020-03-11 18: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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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行,退休时候才能取n如果到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补交,办理退休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后不能再按月领养老金nn《社会保险法》n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n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n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020-03-11 18: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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