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长安区XX的小区老板,我买了一辆小母车。 当时,买车只有合同,没有所有权,停车费每月150元,在车位上算,现在换成新经理了,两个车位要收费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0-03-17 15:15:0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是西安市长安区XX的小区老板,我买了一辆小母车。 当时,买车只有合同,没有所有权,停车费每月150元,在车位上算,现在换成新经理了,两个车位要收费合理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5604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停车费每个物业都可以收,这是规定可以收的。一来可以让非小区的车进不来,占用小区业主的停车空间。二,你也说了这是广大业主的共同区域了,把区域平方分摊到每一个业主的的身上,您想想分到您家的空间,还能停下一辆车吗。
也就是您停车,也占用了其他业主的公共区域。您交的停车费,30%是归物业所有,作为管理费用,就是物业的工资啊,什么的。70%是要归入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你看看小区里那些乱停车的,压坏了路基,压坏了草坪,这些都是要钱来修的。
所以停车缴费,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收费的数字,才是您要真正考虑的事情,收多了,就是乱收费。以上是我对是否收费的解答
也就是您停车,也占用了其他业主的公共区域。您交的停车费,30%是归物业所有,作为管理费用,就是物业的工资啊,什么的。70%是要归入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你看看小区里那些乱停车的,压坏了路基,压坏了草坪,这些都是要钱来修的。
所以停车缴费,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收费的数字,才是您要真正考虑的事情,收多了,就是乱收费。以上是我对是否收费的解答
2020-03-17 15:02:54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5855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
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
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
实际上,物业公司并不是收取停车费的主体。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
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物价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
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
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
实际上,物业公司并不是收取停车费的主体。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
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物价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
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2020-03-17 15:09:52
咨询我
已帮助732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那么什么样的车位属于有产权的车位?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地上的建筑面积,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 所以首先要先确定,您花钱购买的车位是真的人防工程还是属于这种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
另外,开发商的一张收据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您应该与开发商签订车位买卖或者租赁的合同。 在购买地下车位时应该要留意合同细则中是否明确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同时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
像您的情况如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就没有所谓产权,那么您与开发商应该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里要提醒您注意,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如果超过20年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虽然目前现行的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多次因车位引发的案件审判结果表明,凡是购买的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只要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法律的保护。
另外,开发商的一张收据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您应该与开发商签订车位买卖或者租赁的合同。 在购买地下车位时应该要留意合同细则中是否明确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同时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
像您的情况如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就没有所谓产权,那么您与开发商应该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里要提醒您注意,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如果超过20年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虽然目前现行的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多次因车位引发的案件审判结果表明,凡是购买的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只要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法律的保护。
2020-03-17 15:15:0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内的车库(车位)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
小区物业配套设施
人浏览
小区停车费,不该是一笔糊涂账
10月1日,新《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同时,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停车
物权动态
人浏览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停车费每个物业都可以收,这是规定可以收的。一来可以让非小区的车进不来,占用小区业主的停车空间。二,你也说了这是广大业主的共同区域了,把区域平方分摊到每一个业主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让他拿出物价局的规定。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一般可以,协商解决。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理。因为你没有入住,管理费也没有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合理,向物价局投诉吧。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有下列方法:直接前往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公司的违法材料;或者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诉或者举报。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拉货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解读个人拉货出现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包括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划分,以及超载行为的影响。如何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法律快车律师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浏览
年底了,想在工厂辞工,领导不批准,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说明想辞职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劳动者的辞职请求。法律依据: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服务许可证。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般农村房产证在哪里办理
农村房产证办理地点在乡建办,流程包括准备资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报批手续、竣工验收等步骤。自建房也需遵循相应产权办理流程。了解这些,让你的农村房产得到合法保障。
房产证办理
人浏览
你好,需要按照规定办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协议可以重新申诉吗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能否重新起诉?本文详细解析了协议离婚后的三大核心问题,包括重新起诉的可能性、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以及财产分割协议争议的处理方
协议离婚
人浏览
你作为学生营房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之前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以接到传票的日期为准就是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