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通过了50岁妇女的特殊原因,还没有完成退休程序,目前在工作单位管理,这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20-01-29 14:35:2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已经通过了50岁妇女的特殊原因,还没有完成退休程序,目前在工作单位管理,这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该职工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
(3)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4)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可以适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裁决企业先支付职工工资。 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和《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的规定执行。即:职工受开除处分的,开除前后的工龄不能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除名的,除名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辞退的,辞退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被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其被处理前后的工龄也可以合并计算。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5564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该职工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
(3)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4)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可以适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裁决企业先支付职工工资。 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和《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的规定执行。即:职工受开除处分的,开除前后的工龄不能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除名的,除名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辞退的,辞退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被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其被处理前后的工龄也可以合并计算。
2020-01-29 14:20:02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5670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在退休前需要知道自己是否符合退休的条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符合男子年满60周岁,女子年满50周岁,工龄连续满10年的都可以办理退休。
在退休后每月会按照一定的标准给退休的工人发放一定的退休费,直至去世。
在退休后每月会按照一定的标准给退休的工人发放一定的退休费,直至去世。
2020-01-29 14:25:10
咨询我
已帮助13900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工人55;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具体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0-01-29 14:35:2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超过60岁,还能建立劳动关系吗?
核心内容:实践中,年龄超过60岁,但依然奋斗在劳动一线的情况比比皆是。但他们能否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理论和实务界均有不同看法,各省对此也有不同的规定。【法律
劳动关系争议
人浏览
不符合劳动法。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种特殊劳动关系的合同
由外事服务机构向外国企业驻京代表处派遣中国雇员所产生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其中,外事服务机构与外国企业驻京代表处是劳务关系,需要签订《聘用中国雇
劳动关系
人浏览
办理退休一般所需资料:(1)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花名册;(2)加盖公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3)退休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个人可以和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关系处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起诉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是属于劳务关系,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承担责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已支付成功却要求再次缴费,可能是系统错误或欺诈行为。请核实支付记录,确保资金安全。若问题持续,建议联系平台客服或寻求法律帮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老板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通常不能直接报警处理。因为欠薪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应先通过协商、投诉、调解、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只有在老板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如拒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计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您好,这种i情况由另外的人承担。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想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咨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领失业金,但需满足条件。失业金领取与代缴公司无关,关键看是否满足领取条件。若失业且符合条件,可申请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去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一次性死亡补助,指的是因工死亡,按照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
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