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业务员未如实告知合同条款,合同签字是业务员代签的,请问这个公司需要理赔吗?现在公司是拒赔

更新时间:2020-01-24 11:45: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买保险业务员未如实告知合同条款,合同两个多月才见着,合同签字是业务员代签的,现在出险了,先天性心脏病,请问这个公司需要理赔吗?现在公司是拒赔,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拒赔买保险业务员未如实告知合同条款,合同签字是业务员代签的,请问这个公司需要理赔吗?现在公司是拒赔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772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0-01-24 11:26:0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148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死亡金多长时间,  
一、保险公司理赔交通死亡金多长时间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要求死亡补偿费时,其乘数较十年要短,但不会短于五年,具体为,六十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死亡补偿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二、出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20-01-24 11:33:0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26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解释保险合同条款,应当遵循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这是《保险法》确立的保险合同条款解释原则。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应当准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由于合同条款的用词含义不清,双方当事人对其所作的解释不一致,造成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提出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等法定机关对保险合同作出解释以解决争议。
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它的主要条款都是保险人事先草拟或印制的,保险人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可能更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而投保人由于专业知识和时间的限制,难以对一些专业词汇和条文含义作深入细致的研究,所以从公平合理角度出发,也为使保险人在拟定保险合同条款时做到文字清楚,含义明确,保险法确立了这项解释原则,它的具体内容是,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适用这一原则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其一,这项原则适用于解释在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之间有争议的保险合同条款,对于没有发生争议的条款以及不是在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条款,不适用这一解释原则。
  其二,这项原则只在法院或仲裁机关对有争议的保险合同条款作解释时适用。  其三,在保险合同中的词语既可作有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又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时,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2020-01-24 11:45:0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业务员未如实告知代签保单是否有效?
业务员未如实告知代签保单是否有效?
150万元没到手,等来死刑判决晨报讯(记者颜斐)为获取150余万元的高额保险金,陈某竟雇凶将新婚的妻子杀死。岂料,还没到他可以申领保险金的日子,他就被警方抓获了
保险法案例
人浏览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死亡金多长时间,一、保险公司理赔交通死亡金多长时间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还发生合同效力吗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还发生合同效力吗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如果是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涂改的,则该合同还发生合同效力。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但是变更的
合同法
人浏览
业务员代填保单未明确告知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赔
业务员代填保单未明确告知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赔
10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许昌市某保险公司因业务员代填保单,且未对投保人讲明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而付出了赔偿近四万
保险法案例
人浏览
业务员为投保人代签保单 出险后保险公司拒理赔
业务员为投保人代签保单 出险后保险公司拒理赔
齐鲁晚报在机械厂上班的文某入保某保险公司后意外死亡,其父找该保险公司理赔遭到拒绝。文某之父于是起诉至法院,11月11日,山东省曲阜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保险动态
人浏览
这个要看合同的理解条款部分,如果有约定,你没有告知就属于不赔偿的范围。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的质量、价款等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经过当事人的协商后,对不明确的条款作出的补充,使合
合同法
人浏览
既然签劳动合同,那么必须购买社保,不然当地人社局要追究相关责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车祸保险赔偿,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劳动关系等民事行为中,无论是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当事人的签名都是其在法律上同意的表示,是对合同权利义务接受的表示。签名者应对自己的行为所可能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的原因是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的原因是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的原因为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
保险法
人浏览
业务员可以拒绝承担,单位擅自扣款的,可以提起仲裁。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买了一年的保险可以退吗
买了一年的保险可以退吗
当事人购买了一年的保险是可以退的,但仅限于长期的健康保险,且必须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退保相关条款。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保险法
人浏览
你好,不合法,建议和单位协商解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保险公司起诉的,可以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商讨有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解决不成的,只有让法院依法审理,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理由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理由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的理由有:故意伤害或杀害被保险人造成伤残或死亡的;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被保险人殴斗、酒后或者吸食毒品造成伤残或死亡;酒后、吸毒、
保险法
人浏览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残,且已交足四年保费的是否能得到赔偿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残,且已交足四年保费的是否能得到赔偿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残,且已交足四年保费的情况下也是不会获得赔偿的,因其属于保险人免责的情形。我国《保险法》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保险法
人浏览
车辆过了户其保险是否有效
车辆过了户其保险是否有效
车辆过了户之后其保险是仍然有效的,但是保险同样需要进行过户才可以对过户后的车辆所有人生效的。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
保险法
人浏览
商业险拒赔的情形是哪些
商业险拒赔的情形是哪些
商业险中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的情形有:路过坑洼处车子受损;车身无辜被划;高温时节遇上爆胎;事故发生时未通知保险公司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保险人将禁止性
保险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