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呀!我就是在施工工地工作上跌伤左侧后骨裂二处,必须长期修复才可以康复治疗,没动手术,但如今已过一个月了都不可以用劲,不知道是不是有赔付

更新时间:2020-01-16 17:41:0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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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呀!我就是在施工工地工作上跌伤左侧后骨裂二处,必须长期修复才可以康复治疗,没动手术,但如今已过一个月了都不可以用劲,不知道是不是有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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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0-01-16 17: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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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骨折确定是工伤,首先要做的是在工伤发生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由单位牵头带你办理,如果单位不肯,你自己去申请也可,不利后果由单位承担。
如果认定为工伤,单位首先需要承担的是医药费。
如果公司有给你买工伤保险,那么你的医药费由公司垫付,公司可以凭你的医药发票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没买,那么这么笔费用就由公司承担。
2020-01-16 17: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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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二、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1、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  
2、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可参考以下因素:双方是否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按约定参加生产和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工资分配,按规定或约定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一般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工作。  
三、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1、首先,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是人身损害;  
2、其次,职工是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承受者。  
四、事故不是由职工故意引起的。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伤害后果,而去积极地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或者对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
2020-01-16 17: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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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2020-01-16 17: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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