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公开宣传了新浪的公开测试客户,其好评是有道理的。是否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更新时间:2020-01-13 09:37:4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新浪微博公开宣传了新浪的公开测试客户,其好评是有道理的。是否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21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有针对性的立法目的就是要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积极作用,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主要有:   
1.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竞争机制的正常发挥,需要有公平合理的交易秩序。在市场中,由于交易主体、交易手段、交易对象多种多样,市场行为纷繁复杂,这就需要有交易者共同遵守的交易准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场竞争中不遵守竞争规则的经营者及时给予制止,严重的给予制裁,这样才能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2.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抑制了市场竞争应有的活力,妨碍了正当竞争所具有的合理配置资源、引导生产和消费这一作用的发挥。不正当竞争者违背商业道德,违背市场交易原则,扭曲竞争,破坏竞争,阻碍社会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体现经济法社会责任本位的性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止责无旁贷。   
3.创设和完善竞争环境,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等方式来发挥这一作用。该法保障经营者在市场上公平竞争,鼓励诚实的经营者努力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制止和制裁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可以有效地促使经营者采取公平竞争的摔手段,从而使市场经营活动中保持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4.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是市场上的三得主体,他们之间既有共同利益,又有各自特殊的利益,只有协调好他们的利益,并给予有效保护,市场经济才能有序运行,健康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是显而易见,消费者权益比较集中的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仅保护单个被不正当竞争侵权的正当经营者,更重要的是保护正当经营的经营者群体,保护消费者群体。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站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层面上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具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性,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使经营者在商品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展开广泛而充分的竞争,通过竞争争取交易机会和竞争的优势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要求。
2020-01-13 09:24:06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89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的定义“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可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界定的主体仅三类: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在判断一个主体是否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主体时,应当以是否从事经营活动为标准。
2020-01-13 09:26:2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8963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之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可以参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竞争行为”,即第五条至第十五条之内容。现摘录如下: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020-01-13 09:37:4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虚假广告诋毁竞争对手应赔偿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虚假广告诋毁竞争对手应赔偿
某电器公司于2006年3、4月间在某期刊媒体上连续发布六期产品广告,其中附郑重声明称:本公司某某系列电器,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目前市场出现了等多个仿冒
反不正当竞争案例
人浏览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有:(1)、自愿原则:当事人按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业关系,不得强买强卖;(2)、平等原则:参加交易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网络造谣罪的认定标准
网络造谣罪的认定标准
网络造谣罪的认定标准按照诽谤罪的进行,有以下情形会立案: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
案件执行
人浏览
焦化公司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焦化公司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安阳县工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回放:2006年5月,安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企业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人浏览
新浪公司侵权传播软件被罚
新浪公司侵权传播软件被罚
案情回放2002年10月10日,FinalData有限公司(韩国)委托相关机构向北京市版权局提交了投诉书、公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诉称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软件著作权侵权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行政机关能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吗
行政机关能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吗
行政机关是不能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当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管理
人浏览
根据法律规定,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主观的过错。但是,受害的经营者要证明对方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往往比较困难。如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是却不能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民事案由
人浏览
就是不符合网站的规则。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违反广告法为什么还能看到这句广告语呢?你问这个问题原因是什么?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具体要看宣传的内容,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要视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经营者故意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侵害的经营者确实存在着受损害的事实,这些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委托第三方鉴定,如鉴定结论显示与所涉约定不服,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