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建筑工地工作,工作了半天,晚上去购物,出了车祸。这仍然是施工现场的责任吗?
更新时间:2020-01-31 19:01:5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建筑工地工作,工作了半天,晚上去购物,出了车祸。这仍然是施工现场的责任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388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上班途中遇车祸已获得交通肇事补偿申请工伤赔偿。
1、伤者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伤者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0-01-31 18:35:16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890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车祸赔偿怎样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2020-01-31 18:42:53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9174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因为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可以活动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造成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责任,肇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2020-01-31 19:01:5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所以被撞车辆的驾驶人是否有责任,主要看驾驶人是否存在违章停车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工作造成伤亡时,而本人有一定责任的,能否算作工伤?
答: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包括因工随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伤亡),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的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犯罪或自杀行为。
工伤认定标准
人浏览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工作造成伤亡时,而本人有一定责任的,能否算作工伤?
答: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包括因工随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伤亡),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的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犯罪或自杀行为。
工伤死亡赔偿
人浏览
因为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可以活动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造成的,由单位承担侵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死亡的,应视同工伤,死者家属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应当报警处理交警定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如果只受雇于个人不存在工伤关系,只能起诉肇事者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居民养老保险的常见方式包括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线上办理通常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APP进行,方便快捷;线下办理则需要前往社保部门或指定机构提交材料。选择不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依法协商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要看你与学校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根据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工伤赔偿,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协商结果进行赔偿,不能达成一致的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步骤:1、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资料。2、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录用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