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房产,想过户到孙子名下,没有遗嘱,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这种情况怎样才能办理到孙子名下

更新时间:2020-01-04 16:27:41人浏览
问题描述:
爷爷和奶奶都去世了,有一套房产,想过户到孙子名下,没有遗嘱,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一个儿子十几年没有音讯,这种情况怎样才能办理到孙子名下,谢谢!有一套房产,想过户到孙子名下,没有遗嘱,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这种情况怎样才能办理到孙子名下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99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020-01-04 16:05:5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050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因此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可以依照上述情形分割遗产的。
2020-01-04 16:08:54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385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遗嘱是处理遗产的主要方式,及时订立完善、合法的遗嘱可以很好地保护老人们的财产处分权,避免产生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的安定。但在生活中,不少老人由于缺乏遗嘱法律常识,对遗嘱有些误解,导致所立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子女留下了后患,产生了不利于家庭和睦的后果。最近,笔者从司法部门了解到老人立遗嘱时应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对老人晚年生活的幸福安定有所帮助。  
一、改变遗嘱观念。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子女们认为父(母)没有必要交代令人难过的事。其实大可不必这样,这些想法是一种误解。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一种法律行为,内容以处理遗产为主,不是所谓的临终遗言。遗嘱既可以在身体健康时立,也可以在临终时立。国外的年轻人、中年人立遗嘱的现象很普遍。近几年,国内年轻人、中年人立遗嘱的现象也渐渐多起来。因此,老人及其子女要改变观念,以平常心态对待立遗嘱。  
二、树立权利意识。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中,有的子女主动要求老人立遗嘱甚至强迫老人立遗嘱,有的子女还干涉老人遗嘱的内容,甚至为遗嘱的事情闹起家庭纠纷,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是对老人财产权的侵犯。  
三、及时立遗嘱。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有的老人在身体十分虚弱时、临终时、患有重病时才想起立遗嘱,这个时候会发生意识不清、思维混乱等情况,有时连书写或签名的力气都没有了。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立遗嘱,立了也可能无效。在现实生活中因怀疑临终所立遗嘱效力而产生家庭纠纷的案例较多。因此,老人应在身体健康、思维清楚时及时立遗嘱,避免子女在自己身后产生纠纷。  
四、注意选择方式。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各种方式有不同的要求,《继承法》有大概的规定。但具体的要求,非法律专业的人士难以完全把握。几种方式有不同的作用和特点。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同时存在多个遗嘱的情况下,公证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老人去世后,它可以直接在房产部门等处生效。而其他形式的遗嘱一般不能直接生效,需要继承人另外举证,使用的程序比较麻烦,还容易产生纠纷。况且公证遗嘱目前的收费标准一般在300元以下,经济实用。
2020-01-04 16:27:4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祖父母未立遗嘱,死后孙子能直接继承其房产吗
祖父母未立遗嘱,死后孙子能直接继承其房产吗
核心内容:祖父母未立遗嘱,在父亲、叔叔及姑姑都同意将祖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孙子的情况下,孙子能直接继承其房产吗?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
遗嘱知识
人浏览
遗嘱是处理遗产的主要方式,及时订立完善、合法的遗嘱可以很好地保护老人们的财产处分权,避免产生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的安定。但在生活中,不少老人由于缺乏遗嘱法律常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子女名下房产过户给父母要交税吗
子女名下房产过户给父母要交税吗
子女将房子过户给父母通常采用的方式是赠与或者买卖,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交税。房产赠与需要缴纳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
房地产
次播放
儿子不孝,可以把遗产都给孙子吗?
儿子不孝,可以把遗产都给孙子吗?
儿子不孝,可以把遗产都给孙子吗?可以。孙子是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他有权利得到爷爷的遗产。但当事人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儿子没有先于父母死亡的情况下,如果父母
遗产分配
人浏览
父母名下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更省钱?
父母名下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更省钱?
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孩子名下,究竟通过什么方式过户是一个经常困扰的难题,衷震律师现在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做一个分析。
房产过户
人浏览
夫妻办理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经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提交的证件因房屋的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提交如下资料:1、如果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按照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
继承
人浏览
离婚夫妻,房产变更流程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双方一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应该有老人的儿子..女儿签字手续...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婚姻家庭
人浏览
若已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则属于孙子所有。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夫妻一方去世后分房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先将房产按照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分割出配偶的份额,剩余部分为遗产,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想要孩子抚养权所需要的条件要依据孩子的年龄阶段而定,年龄阶段不同,其条件也有所不同,如果孩子为2周岁以下的,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如果孩子为8周岁以上的,其所需要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不可以到当地民政局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男方要起诉离婚,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应到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如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一般以是否有居住证为准)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