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十一点多,我把货车开到停车场,我一点也不想蹭别人的车。今天早上,警察打电话来说有人打电话叫我们肇事逃逸,另一个说他的XX前门被撞进了一个大坑,所以他不能走保险,并要求我们索赔数万元。

更新时间:2019-12-07 14:24:2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昨晚十一点多,我把货车开到停车场,我一点也不想蹭别人的车。今天早上,警察打电话来说有人打电话叫我们肇事逃逸,另一个说他的XX前门被撞进了一个大坑,所以他不能走保险,并要求我们索赔数万元。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保险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604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
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2019-12-07 13:57:10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13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2019-12-07 14:03:1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15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被撞报警之后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可以先与肇事者进行协商,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民事赔偿,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金额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确定,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未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
按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赔偿)承担,如果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2019-12-07 14:24:23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55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2019-12-07 14:13:5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小区监控没开,私家车被蹭,车主该怎么办?
小区监控没开,私家车被蹭,车主该怎么办?
车主将自己车辆停放在小区楼下的车位,停车位置虽然有监控摄像头,但是事故发生时监控并没有开。因此车主应该怎么处理?找不到破坏车子的人,车主应当及时向车辆所承保的保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人浏览
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最轻处罚,一、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最轻处罚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被拖走必须车主本人去吗
车被拖走必须车主本人去吗
车被拖走一般情况下要车主本人去。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
交通事故
人浏览
交通肇事车主逃逸,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交通肇事车主逃逸,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案情]2009年9月24日,王某某驾驶小货车与刘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刘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心存侥幸,驾车逃逸,后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
其他交通案例
人浏览
凌晨奔驰车撞死两人 肇事司机匆忙逃逸
凌晨奔驰车撞死两人 肇事司机匆忙逃逸
昨天凌晨零时50分许,两名男子骑着摩托车去吃宵夜,在行至番禺区市桥西环路时,被一辆快速行驶的奔驰车撞上,摩托车后又被推行了近40米,追尾撞上一辆在等红灯的商务车
交通事故动态
人浏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醉酒驾车发生交通肇事的,而司机选择逃逸的,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
刑事辩护
人浏览
醉驾加肇事逃逸,警方主要依据造成后果处理。醉驾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肇事逃逸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把伤者送到医院,没有报案就离开也是属于逃逸的行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的原因是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的原因是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的原因为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
保险法
人浏览
买了一年的保险可以退吗
买了一年的保险可以退吗
当事人购买了一年的保险是可以退的,但仅限于长期的健康保险,且必须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退保相关条款。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保险法
人浏览
你好,目前有什么证据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理由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理由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拒赔的理由有:故意伤害或杀害被保险人造成伤残或死亡的;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被保险人殴斗、酒后或者吸食毒品造成伤残或死亡;酒后、吸毒、
保险法
人浏览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残,且已交足四年保费的是否能得到赔偿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残,且已交足四年保费的是否能得到赔偿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残,且已交足四年保费的情况下也是不会获得赔偿的,因其属于保险人免责的情形。我国《保险法》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保险法
人浏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过了户其保险是否有效
车辆过了户其保险是否有效
车辆过了户之后其保险是仍然有效的,但是保险同样需要进行过户才可以对过户后的车辆所有人生效的。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
保险法
人浏览
商业险拒赔的情形是哪些
商业险拒赔的情形是哪些
商业险中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的情形有:路过坑洼处车子受损;车身无辜被划;高温时节遇上爆胎;事故发生时未通知保险公司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保险人将禁止性
保险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