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内没有所有权的非人防地下车辆,与开发者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 不过,我现在不想继续租赁,可以退款吗?

更新时间:2019-11-20 15:02:0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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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内没有所有权的非人防地下车辆,与开发者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 不过,我现在不想继续租赁,可以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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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一般来说,通过这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 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 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 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业主在购买车位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在购买车位的时候首先要留意是不是规划用于车库车位,在报建的时候是不是已写明,开发商能不能够拿到产权证,买了之后业主能不能拿到产权证,还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在贷款的时候将车库车位抵押给银行,因为一旦他还不起贷款,可能就会被银行出卖,业主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
2019-11-20 14: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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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除非获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许可,否则无权无权对私自划定的停车位收费,收费停车场需要报批,必须持有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要开发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住宅物业管理小区,不得向业主收取停放机动车费用,业主有权拒交。
你们可以向物价局反映要求处理,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到法院告物业侵权。
2019-11-20 14: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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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2019-11-20 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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