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名下无房产,我想要对他银行存款进行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他特定哪张卡的卡号才行吗?还是可以直接冻结他名下的所有卡?

更新时间:2019-10-02 16:47:23人浏览
问题描述:
遇到欠款民事纠纷,对方名下无房产,我想要对他银行存款进行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他特定哪张卡的卡号才行吗?还是可以直接冻结他名下的所有卡?对方名下无房产,我想要对他银行存款进行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他特定哪张卡的卡号才行吗?还是可以直接冻结他名下的所有卡?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350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银行催收贷款我们可以采取一下几种方法:
(1)向借款人发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
当贷款逾期以后,信贷人员可以向借款人发放"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以表示权利人以向义务人提出了权利请求。同时,信贷人员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
最高院法释[2008]11号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关于在"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签章是否必须是借款人本人呢?最高院法释[2008]11号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由此可见,在签章过程中,我们不一定非要借款人本人签章,为企业贷款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收发室进行签收;为自然人贷款的,可以是借款人的配偶、同住的父母或者是借款人的委托代理人,同时以上签收人必须符合《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所以,贷款银行在向借款人发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签字和盖章,确保手续的合法性,证据的可采性。
(2)扣收借款人帐户利息或本金。
采用这种方法来中断诉讼时效其法律依据是最高院法释[2008]11号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这种方法是《合同法》规定的抵销权在诉讼时效制度中的体现。
抵销,是指双当事人互付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两种。《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付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该条款揭示了法定抵销权的内涵,在银行实务当中如果运用了"法定抵销权",应当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户且账户有余额
2、借款人的贷款已经到期且开始动用银行账户资金
法定抵销要求双方债务已经到期,在银行贷款实务当中我们必须分两种情况进行考虑。
第一种情形:贷款到期以后,借款人如果在贷款行开活期性账户的,那么双方当事人在这一存款法律关系当中,签订的是不定期合同关系,《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因此,当借款人提出要动用银行账户资金时,原来的不定期合同已经转变为定期合同,并在提出这一请求的时候,该合同即已到期,在这一时刻我们可以进行扣收利息或者本金来保全时效。
相反而言,我们将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情形:贷款到期以后,借款人如果在贷款行开立定期存款账户,那么我们应当等到存款到期以后进行扣收,但是必须注意定期存单的存期,应当控制在一年或两年,否则对于保全银行债权诉讼时效就没意义了:如果借款人未到期提前支取的,我们可以在支取当日进行扣收贷款利息或者本金。
(3)通知借款人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因此,在扣收利息或本金是应当向借款人发送通知函。
协议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抵销条款,一方债权到期以后就可以主张抵销。
与法定抵销相比而言,协议抵销相对比较简便,只要双方协议达成即可,并不要求双方债权均以到期。在银行信贷实务当中运用的比较多,但是它的涵盖面没有法定抵销广泛。
在银行借款实务当中,我们应当综合运用这两种抵销权,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运用法定抵销,要注意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并且要通知债务人,否则构成侵权。
如果是试图运用协议抵销,则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约定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确保贷款人的权力。
(4)在省级刊物上主张权利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借款人逃避债务,已不知去向,无法向其主张债权,这时候我们可以主张权利内容进行公告,使其达到保全债权时效的目的。
[2008]11号司法解释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种方法花费比较大,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加以运用
3、承认。即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其权利存在并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在实践当中主要是通过行为进行表示的。
在银行信贷业务当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者贷款的部分偿还。
综上所述:在银行借款过程当中,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应当本着节约成本,快速、及时、有效的原则保全银行债权、防范银行债权诉讼时效风险,最大化保证银行资产不受损失。
2019-10-02 16:47:2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起诉离婚对方转移财产,如何财产保全?
起诉离婚对方转移财产,如何财产保全?
起诉离婚时,为了防止财产被对方转移,一个很重要的方法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财产保全也不是说申请就能保全的,也需要个人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
人浏览
银行催收贷款我们可以采取一下几种方法:(1)向借款人发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当贷款逾期以后,信贷人员可以向借款人发放"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以表示权利人以向义务人提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可以不分割财产,双方可以在离婚后或者离婚前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
离婚
人浏览
男方有存款,但女方不知道银行账号及及银行,这种情况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男方有存款,但女方不知道银行账号及及银行,这种情况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男方有存款,但女方不知道银行账号及及银行,这种情况能否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登记在他人名下的夫妻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登记在他人名下的夫妻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正文:登记在他人名下的夫妻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A女士和褚先生离婚,两人在松江区投资了一套房产,因该房产是向一朋友的房地产公司购买,根据该朋友公司的规定,公司高
离婚房产纠纷
人浏览
离婚财产保全的费用根据财产的数额收取,参考如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财产保全后怎样处理
财产保全后怎样处理
财产保全怎么处理,要看哪一方胜诉了,如果是申请人胜诉的,被保全人不履行判决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如果被保全人胜
债权债务
次播放
1、意思是说,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的次日起,在一年之内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一年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有权拒绝受理。2、判决书确定的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议到银行咨询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冻结的是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并非所有的账号。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民事案由
人浏览
鉴于以上情况,其一,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般网上诈骗后,报警并立案后,钱财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所以,具体要结合案件的侦破情况以及赃款赃物是否被挥霍等情况来判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网络诈骗的追回应首先由当事人保留证据、迅速报警,请求第三方支付平台协助;然后警方积极调查处理,抓捕犯罪嫌疑人,追回赃款,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治安处罚;第三方支付平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打信用卡客服热线协商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看你是非法平台,建议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问问警方,因何事被冻结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能是套路贷,谨防上当。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请问是什么消费贷?信用如何?能否办理房贷需要去银行核实自己的征信是否达到标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